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经济类指标说明
 

  1、各项税收总额:指在本镇范围内产生的各级工商税收总额,包含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等(国家新开征税种另行增加,不包括海关代征税收部分),由财政局核实。
  2、各项税收人均额:指各项税收总额除以当年该镇户籍人口数之商,由财政局核实。
  3、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指本镇范围内产生纳入预算的各项工商税收及非税收入(按现行体制镇级分成部分),按当年自然口径统计。由财政局核实。
  4、本级可支配财力总收入(扣除土地转让纯收入):指本镇范围内产生的可用以支付的非偿还性的各项货币收入小计。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镇级分成部分)、收费收入、体制补助收入、转移支付补助(不包括省市一次性追加补助款)和出口退税基数补助,扣除土地转让纯收入的部分,由财政局核实。
  5、工业用电量:指在一年内用于工业生产所消耗的电力总量,由市供电分公司核实。
  6、工业增加值: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由统计局核实。
  7、当年增值税、所得税之和与当年工业增加值之比:指当年本镇范围内产生的各级增值税、所得税之和除以当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之商,由财政局、统计局核实。
  8、当年民营经济投资总额:

分成三部分,分别占50%、25%、25%的分值:
  (1)指个体工商户(暂考核从事第一、第二产业的项目)、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民资部分当年实际投资的金额,由经济贸易局核实。
  (2)当年个体、私营企业新增注册户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实提供。
  (3)当年个体、私营企业新增注册资金额和新注册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金额。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实提供。
  9、当年各项税收增加值与去年民资投资额之比:指当年在本镇产生的各级、各项税收收入的增加值除以去年民营投资额(经济贸易局核实数据)之商,由财政局、经济贸易局核实。
  10、新报建面积(当年在建设局报建的新增建筑面积数):
  厂房面积及第三产业营业性建筑面积:指当年报建用于生产性的新建工业厂房、车间、仓库等面积数(不含办公、宿舍、综合楼等厂区配套建筑面积)和当年报建的第三产业营业性建筑面积(具体指酒店、商铺)。由建设局核实。
  11、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指经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协议(合同)并完成验资的投资额,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实。
  12、投资强度:指当年投资的民资和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与当年新增土地供应面积之比。其中投资的民资部分以当年民营经济投资总额的第一、第三部分各一半之和计算。由国土资源局、经济贸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实。
  13、本镇各项公共设施投资总额:公共设施投资包括道路、桥涵、给水、排水、公共污水处理、防洪堤坝、供气、供热、城市交通管理、消防、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维护费;园林、苗圃、公共绿地、风景绿地等园林绿化设施维护费;中小学校舍维修补助费,中小学校舍及校园建设资金;公共厕所、清扫垃圾、街道洒水等公共环境卫生补助费;城市其他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由财政局、建设局核实。
  预算内支出部分指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机动财力拨款等安排的城市维护支出。其他投资主体的资金必须具备立项审批报告、合同、标书、竣工验收报告和发票,根据当年实际投入资金按财政同等权重计算得分,否则,不计得分。
  14、本镇各项公共设施投资人均额:指本镇各项公共设施投资总额除以当年本镇户籍人口数之商,由财政局、建设局核实。
  15、收大于支的村委会个数占该镇村委会总数的比例:指收入大于支出的村委会占全镇村委会总数的比例,由农业局核实。
  16、村"两委"干部工资每人每月平均为500元以上:指村党(总)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干部每人每月平均工资达到500元以上,由农业局核实。
  17、村委会可支配财力收入(扣除土地转让纯收入):指各镇村委会范围内产生的可用以支付的非偿还性的各项货币收入小计。包括上级非专项补助收入、自筹收入等,扣除土地转让纯收入的部分,由农业局核实。(自然村一级暂不考核)
  18、村两委干部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指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本镇现任村两委干部人数占该镇现任村两委干部总人数的比例。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实。
  19、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情况:指镇政府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情况,分别以镇当年参加培训的人数占该镇培训指标数的比例、镇当年参加培训并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该镇指标实现值,各占50%分值。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20、本级待处理呆、坏帐占资产总额比重:指镇政府所拥有的资产中,待处理呆、坏帐所占的比重(取两位小数)。
  21、资产负债率:指镇政府年末负债总额除以年末资产总额之商(取两位小数)。
  22、本级净资产总额:指镇政府当年所拥有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之差。
  
   注:20、21、22项的计算范围是指镇委、镇政府内设机构,其中经济发展办不包含镇属企业(不包含镇属企业是以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为前提,如果债权、债务不清晰的部分要明晰后再确定包括与否)。由市审计局对各镇完成指标的成效及难度进行综合评定,排出次序,然后按等差公式计算得分。

相关解释:
  △ 收费收入:指建筑企业管理费、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法律见证费、顾问费、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房地产权属登记费、卫生许可证费、婚姻登记费、拥军优属保障资金、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服务证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费、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户口簿费、自行车管理费、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费、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常住人口治安联防费、边防证工本费、居民身份证费、绿化费、卫生清洁费、检疫费等收费收入的镇政府提留(返还)部分。
  △ 待处理呆、坏帐:指各项流动资产中,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流动资产以及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未能收回的流动资产。
  △ 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或者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纳入镇财政预算部分的下列各项:①专项收入、②行政性收费、③罚没收入、④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主要分为:就业前培训、企业岗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①就业前培训是指依照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对劳动者就业前进行的基本技术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训。②企业岗位培训主要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生产经营要求,对劳动者上岗前进行针对性、适应性和实用性的培训,包括岗位基本技能、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等知识。③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指应用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而且被广大农民所接受的、直接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农村技术培训。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技术及畜禽饲养、水产养殖、贮藏加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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