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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委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鹤字[2004]13号

各镇,市直部、委、办、局:
  《鹤山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实行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有利于客观评价干部,有利于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形成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良好局面。各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统一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对这一项工作的领导。
  二、部门配合,狠抓落实
  对镇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将从今年起按《试行办法》实施。各镇要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各镇的业务指导,同时,积极配合提供并核实相关资料数据。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的这一改革措施的宣传,为实绩考核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纪监部门要加大查处在考核中弄虚作假和违反财经纪律的力度,确保实绩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减少重复考核,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要切实转变作风,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上。要按照鹤办〔2004〕43号文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今后,除了江门市委、市政府以上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外,市直各部门不得以各种名义对镇开展单项的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实绩考核的数据收集将在次年的一月份进行,各职能部门对镇的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确需在年终组织考核的,须经市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四、完善制度,严肃纪律
  各镇要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私设账户,不得突击发放奖金和补贴。如有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试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以往市委、市政府有关对镇的考核办法与本办法不-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中共鹤山市委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04年8月23日
 
鹤山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行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强镇富民的战略部署,通过建立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导向的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在全市上下营造讲求实效、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氛围,结合各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为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兼顾协调好多种社会目标、社会利益,促进镇级领导班子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执政能力,确保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1. 注重工作绩效,实事求是;
  2. 科学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3. 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 公开公正,操作简便。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负责对实绩考核的组织、协调及考核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实绩考核工作问题,通报考核情况,提出年终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批。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可对考核项目、权重和计分方法作调整。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从组织、统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
  各镇要建立健全统计、审计制度并配备相关人员,每半年填报一次统计表(该表由考核办提供)。报表要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签名并加盖公章。上述原始数据一经报出,原则上不作修改。各镇要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修改数据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并核实相关资料;根据自身职能客观公正评定各镇社会发展、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并对各镇完成考核任务进行指导。
  四、考核内容、权重及时间
  镇级实绩考核项目内容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部分共186项指标,其中经济类21项指标,占总分70%;社会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165项指标,占总分30%(详见附件二)。
  考核的统计年度为1月1日到当年的12月31日,上报和评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此要求执行。
  五、考核程序
  1.上报数据。各镇按照统计口径向考核办提供附件二表中所需数据,各有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核实。
  2.部门评分。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向考核办提供本部门所负责的考核指标评分及一票否决项目的考核情况(详见附件二)。考核办将各职能部门的评分向相关镇公示半个月,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核查,并将结果报考核办。
  3.民主测评。考核办组织召开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工作人员、市派驻该镇的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在该镇工作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辖的各村委会成员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对该镇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详见附件四)
  4.数据核查确认。考核办公室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对收集上报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必要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5.征求分管市领导意见。考核办按部门归口分工向分管市领导征求意见。
  6.市委决定审批。考核办根据本办法附件二、三、四、五计算出每个镇的总得分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形成考核建议,报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并形成考核结果。
  7.公示。考核结果决定之后,由考核办将各镇总分向全市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由考核办公室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或通讯联系方式,受理个人和单位反映情况和问题。
  8.兑现考核结果。财政局根据考核办的通知,划拨考核年薪,代扣镇委书记、镇长风险金。
  六、奖励和年薪计发办法
  设经济类、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依法治镇及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农业发展五个单项奖,分别奖励得分前三名的镇。
  符合《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镇级经济发展的奖惩办法》(江发[2004]25号)文规定的奖项,按江发[2004]25号文另行奖励。 
  计发原则:发放年薪坚持上不封顶、下设保障线的原则,各镇年薪按考核得分计发,对考核得分不足550分的镇先由市补足550分再计发。对于获单项奖的镇,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详见附件五)。
  每年,市委、市政府根据财政收支,划拨一定资金作为考核基金,确定考核档次及相对应的分值。考核办根据各镇总分计算出各镇机关工作人员人均年收入,根据各镇机关工作人员编制数(剔除镇委书记、镇长)计发镇全员年薪总额。镇财政当年实际发放金额不得超过考核计发的年薪总额,当年实发金额不足考核年薪发放总额的部分可结转下年度。
镇党政一把手的当年薪金分别为所在镇机关工作人员人均年收入的两倍,由市统一发放。发  放年薪时,考核办按各镇党政一把手年薪的10%为其预存风险基金,待其卸任时,经市审计局审计、考核领导小组和接任人确认其圆满完成任期责任,各任期内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均无虚假的,一次性足额发给本人。经确认未能圆满完成或部分指标不实的,酌情扣减其风险金,直至扣完。
  如果发生一票否决事项,以所在镇当年最高金额的分值为标准,扣减被考核镇20分的人均年收入,同时,扣除该镇党政一把手的当年风险基金。
  除镇党政一把手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年薪由镇财政供给,其分配方案由所在镇自行制定报考核办备案。
  七、纪律与监督
  各镇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私设账户,所发金额不得超出实绩考核核定的发放总额,不得在实绩考核办法标准外发放奖金和补贴。镇的党政一把手不得在镇领取其他任何物质奖励和福利性收入,经核查发现领取的,在其年薪中扣返,并扣减其当年的风险金。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上报数据的审核评估工作,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经济类指标统计数据的镇,除该指标不得分外还要酌情扣减社会管理项目的得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对帮助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对所骗取的荣誉称号、违反规定发放的物质奖励,一律予以取消、追缴和严厉处罚。每年计发年薪时,各镇派出一位代表对计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八、申诉
  考核组必须及时向被考核镇解释各项指标的计分方法,反馈统计核实情况。对考核指标得分存在异议的,被考核镇有权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实绩考核申诉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考核领导小组应立即复核并在15日内对申诉作出答复。
  九、材料归档
  考核办要做好每年镇级有关考核材料的整理建档工作,对经有关职能部门确认的统计数据、抽测数据及有关文件,每年底按规定立卷归档。
  十、本办法由鹤山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鹤考办字[2005]4号文
关于修订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镇、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根据鹤字〔2004〕13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任务的需要,经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同意,现对部分考核指标、分值及其计分方法进行调整和补充(详见附件),其余指标保持不变,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实绩考核指标、分值及计分方法
2、社会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标权重分值
3、民主测评表、分值及计分方法
4、单项奖项目及奖分办法
5、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经济类指标说明


2005年7月1日

附件一 :(点击进入) 附件一下载
附件二 :(点击进入) 附件二下载
附件三 :(点击进入) 附件三下载
附件四 : (点击进入) 附件四下载
附件五(经济指标说明):(点击进入) 附件五(经济指标说明)下载
修订的指标一览表:(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