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消息: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将对镇级领导班子进行实绩考核。近日,市委、市政府已出台《鹤山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实绩考核试行办法》),该项工作将于今年底正式全面铺开。对全市镇级领导班子进行实绩考核,这在江门地区尚属首次。
据了解,本次市委、市政府对镇级领导班子实行实绩考核,综合评定领导干部的政绩,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根据《实绩考核试行办法》,对镇级领导班子进行实绩考核的项目内容包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三部分共186项指标。考核程序包括上报数据、部门评分、民主测评、数据核查确认、征求分管市领导意见、市委决定审批、公示、兑现考核结果等8个步骤。考核结果将与镇干部的年薪直接挂钩,并作为组织部门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实绩考核试行办法》是经过多次研究,反复推敲,并广泛征求意见而形成的,具有完善、科学、全面的特点,能够切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全面真实地体现镇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市里采取了多项相应措施,确保实绩考核结果公正、公平。(周文鼎)
|